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通瑞会” 隶属于四川通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瑞投资),是通瑞投资为提升企业服务品质,使业主享受到更多专业化优质服务、实现更直接的优惠互动而设立的非营利性会员组织。
第二条 “通瑞会”的宗旨是“专筑您一生的温暖”,透过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沟通,向广大会员提供一个更广阔的互动桥梁,使通瑞地产开发的住宅或商业楼盘的业主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通过与知名企业的合作互动,实现网络内各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强大的社会信息交流平台,以“通瑞会”为平台,透过一系列的社会活动和优质服务,扩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各企业会员的品牌形象。

第二章会籍申请
第三条“通瑞会”根据通瑞地产开发的住宅或商业楼盘设置各客户俱乐部。
第四条通瑞地产开发的各住宅或商业楼盘业主可直接到所购置物业的客户俱乐部现场咨询和入会,也可通过登陆通瑞地产公司网站进入“通瑞会”了解和下载相关资料,打印填写后交所购置物业的通瑞会客户俱乐部办理。
第五条 申请入会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为购置通瑞地产开发的住宅或商业楼盘的业主,若业主是未成年人则由出资人办理入会。
第六条 会籍申请须经本会批准,本会有权作出或保留有关会籍批准。会员对本会的组织、运作或管理享有建议权,但对本会财产无任何所有权或追索权;
第七条 本会会籍均为记名会员,不得转让,也不得代理享用。

第三章会员守则
第八条 本会会员应积极维护通瑞地产、通瑞投资及“通瑞会”的社会声誉,在会期间不应有不利或意图不利通瑞地产、通瑞投资及“通瑞会”的社会声誉行为。本守则对本会的所有会员均有在会约束力。
第九条 本守则是构成“通瑞会”与每位会员间的一份友好合约, 一旦签署随附的申请表格并且得到本会确认,您即成为“通瑞会”会员,同时被视作同意接受本会会员守则的约束。

第四章会员卡
第十条 会籍申请被接纳后,您将获得“通瑞会”发出的一张具有授权意义的会员卡,会员卡只供您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倘若会员卡遗失或被窃,须立即通知本会,本会审查后将补发新卡,并酌收费用。会员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或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时,均须出示会员卡。

第五章会员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权益包括了解“通瑞会”的工作状况,并作出相关建议;通过本会与其他成员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享受本会公布的各项服务和优惠措施;获得产品宣传资料和受邀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类型活动。

第六章设施及服务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在被批准入会后,即有资格接受及享用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和服务。如有活动安排时,本会将根据活动情况优先邀请会员参加,会员须接受本会或联盟商家在提供优惠及服务时订明的条款和条件限制。会员不得利用本会或本会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作出任何商业运作或有损于本会及通瑞投资形象的活动。会员在接受本会为会员提供的优惠和服务时的任何行为概由本人负责,本会对此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章更改组织章程
第十三条 “通瑞会”有权更改组织章程,并以本会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会员上述的更改。

第八章退
第十四条 如会员自愿提出退出“通瑞会”,请将会员卡随同会员的书面退会通知,以挂号函件或当面退回“通瑞会”即可。

第九章解除会籍
第十五条 本会倘若认为会员的行为损害广大会员、通瑞地产、通瑞投资及“通瑞会”的形象、声誉,或违反会员守则的任何条款,本会有权终止其会籍。被解除会籍后,该会员将停止拥有会员的任何权利。

第十章终止运作
第十六条 通瑞投资有权于任何时候终止本会的运作。在本会的运作被终止后,会员享有的一切权利和优惠即告终止。在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得因本会终止运作而向本会或通瑞投资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或要求。

第十一章个人资料
第十七条 会员请按入会申请表格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以便“通瑞会”审批入会申请。若提供虚假、不全的资料,将导致本会无法接受申请或入会之后无法享受正常的会员权益。同时请您及时更新个人资料,以确保能正常享受会员权益。会员提供个人资料给本会纯属自愿。若认为资料涉及隐私问题,会员可向本会要求查阅及更改资料。

第十二章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通瑞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